***透支的利率现在是没有上限的。自2021年1月1日起,***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透支利率上下限管理(原上限为每日利率的5/10,000,下限为每日利率的5/10,000.0.7倍)。
201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对***透支利率上下限进行管理。
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施分阶段、渐进式改革,有利于发卡机构在过渡期收集更多定价数据和经验,引导发卡机构完善***利率定价机制。
其次,***风险管理和定价选项因发卡机构而异。控制利率上限有助于防止个别发卡机构盲目压低价格和打价格战,导致不公平竞争和过度借贷。风险客户,从而增加信用风险,造成当地市场混乱。
三是在需要加***告知机制时,对透支率进行封顶,有利于防止个别发卡机构收取不合理的过高利息,保护持卡人的合***权益。
***透支利息自签字或**之日起15日内按5/10,000日利息计算,超过15日按10/10,000日利息计算。超过30天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每日利息按千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计息,按期限或最高透支金额的最高利率等级计息。
***透支利息如何计算?
如果消费者全额透支而未能按时还款,将产生透支利息等费用,导致欠款金额超过限额。由于超额是由于***本身的费用,部分银行不收取额外费用,如建行和招商银行***中心均表示没有规定超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