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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普及月 | 妥善保管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2022-09-12 00:49 685

  您在金融机构或特定非金融机构办理金融业务时提交的个人身份信息,发生的金融交易等信息都是您个人的重要金融信息,但如果出现与这些信息有关的不当行为,不但会造成您的个人金融信息泄露,还会让您的合***权益受到侵害。本章将向您讲述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方面的基础知识和防范技巧。


  No.01


  个人金融信息概述


  一、什么是个人金融信息


  个人金融信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业务、提供金融服务时,或通过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付系统以及其他系统获取、加工和保存的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以及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整理加工所得的衍生信息等。广义的个人金融信息是所有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与自然人建立业务联系、销售金融产品和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产生、获得的所有个人信息的总和。


  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范围


  个人金融信息是金融机构日常业务工作中积累的一项重要基础数据,也是金融机构客户个人隐私的重要内容。那么到底哪些个人金融信息受保护,也是我们大家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范围包括:


  1.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性别、国籍、民族、***件种类号码及有效期限、职业、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家庭状况、住所或工作单位地址及照片等。


  2.个人财产信息。包括个人收入状况、拥有的不动产状况、拥有的车辆状况、纳税额、公积金缴存金额等。


  3.个人账户信息。包括账号、账户开立时间、**行、账户余额、账户交易情况等。


  4.个人信用信息。包括***还款情况、贷款偿还情况以及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5.个人金融交易信息。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付结算、理财、保险箱等中间业务过程中获取、保存、留存的个人信息和客户在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发生业务关系时产生的个人信息等。


  6.衍生信息。包括个人消费习惯、投资意愿等对原始信息进行处理、分析所形成的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


  7.在与个人建立业务关系过程中获取、保存的其他个人信息。


  No.02


  个人金融信息安全管理


  一、个人金融信息保**律规定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律,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等***律***规中,都有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条款。例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第五条规定:对依***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修正案(七)》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集。但是,依照***律、行政***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第十四条规定:征信机构不得***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集的除外。第二十六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院**。


  5.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也2011页17号)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应当严格遵守***律规定,***取有效措施加***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特别是在收集个人金融信息时,应当遵循合***、合理原则,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和***取不正当的方式收集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篡改、违***使用个人金融信息。在使用个人金融信息时,应当符合收集该信息的目的,不得出售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向本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但个人书面授权同意以及***律***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在个人提出反对的情况下,将个人金融信息用于产生该信息以外的本金融机构其他营销活动。


  二、金融监管部门保护措施


  2011年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也2011页17号),要求商业银行***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并从商业银行自身建设、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外包管理、商业银行报告义务和***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


  2012年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也2012页80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制度、内控管理、信息安全防范、员工教育等方面***取措施,进一步加***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并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适时开展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专项检查,对未履行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义务,侵害客户合***权益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金融机构保护措施


  1.***取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防范外部非***入侵系统窃取个人金融信息;


  2.建立内控制度,对可能出现的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的环节进行排查;


  3.形成相互监督和制约的管理机制,切实防范信息泄露**的发生;


  4.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依***使用、保存和销毁客户原始凭证资料;


  5.规范查询本人、***理查询他人金融信息的程序,审核客户有效***件或有关***律文书;


  6.建立员工行为准则,加***员工培训教育,与涉密岗位人员签订书面保密承诺书。


  四、金融消费者要***化个人金融信息风险的防范


  在金融业虚拟化和网络化程度不断提升的现***社会,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除了金融机构加***个人金融信息安全管理外,广大金融消费者也应增***防范意识,妥善***取保护措施,确保自己的个人金融信息等隐私信息不受侵害。


  1.切勿把自己的***件、***等转借他人使用。


  2.在日常生活中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3.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办,谨防个人信息被盗。


  4.提供个人***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如“仅供申报*****用”,以防***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5.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对账单等,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撕碎或用碎纸机及时销毁,不可随意丢弃,以防不***分子捡拾后查看、抄录、破译个人金融信息。


  6.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警惕向您询问个人金融信息的电话及电子邮件,在任何情况下,***院、警方都不会要求您告知银行账户、**、密码或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账,如遇到此类情况,应予以拒绝,必要时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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