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如果持卡人在***到期日的实际还款金额低于最低还款金额,则结算的损害赔偿金将在到期日后3个月内按最低还款金额剩余部分的5%计算;三个月后每月支付欠款总额的5%。
例如,**金额为10000元,最低还款金额为1000元,但在还款日期未还款。
罚息为:10000*0.05%=5元/天,到期月份(按30天计算)产生的利息为5*30=150元。迟交第一个月的赔偿金为:(最低还款金额-还款金额)*5%,即(1000元-0元)*5%=50元。下一张**的总金额为:10200元。
根据此计算,延迟第三个月的**总金额为10612元。拖延了三个月后,这笔钱没有退还。此时,银行将要求持卡人在没有最低还款权限的情况下立即全额还款,并开始全额计算已结算的损失。第四个月结算的损失为10612*5%=530.6元。***可以看到,拖延三个月后结清的赔偿金增长很快,只有1万元。可以想象,10万元罚息和100万元长期延期违约金被夸大了。
***损坏是否影响信用报告?
***支付的损害赔偿影响信用调查。只有当***到期时,银行才会收取已结算的损害赔偿金。一旦***还款到期,银行将根据延迟天数收取延迟付款利息。在支付欠款时,除退还**金额外,还将退还欠款利息。如果未付款,用户仍将被视为延迟付款。
此外,在支付过期***记录后,该记录也将在信用调查中保留5年,直到5年后才会删除。在此期间,我们需要积累更多良好的信用记录。